欧洲新闻网 | 中国 | 国际 | 社会 | 娱乐 | 时尚 | 民生 | 科技 | 旅游 | 体育 | 财经 | 健康 | 文化 | 艺术 | 人物 | 家居 | 公益 | 视频 | 华人
投稿邮箱:uscntv@outlook.com
主页 > 华人 > 使馆 > 正文

驻伊朗使馆提醒中国公民出境伊朗不要超量携带物品

2019-12-30 17:35  中国侨网   - 

  中国侨网12月30日电 据中国驻伊朗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有中国公民因超量携带藏红花、鱼子酱等物品出境伊朗,被伊朗海关查处,物品被海关扣留,当事人被移送伊司法机关。

  元旦和春节假期将至,来伊朗旅游的中国游客回国时可能会给家人和朋友购买相关伊朗特产。中国驻伊朗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留意伊朗海关关于携带物品出境的有关规定并自觉遵守,切勿携带违禁品或超量物品出境,避免因此导致出境受阻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下是伊海关对几类主要物品的携带规定:

  (一)藏红花和干果

  可携带不超过100克藏红花和10千克干果。

  (二)鱼子酱

  可携带正规渠道(具有发票)购买的不超过125克的鱼子酱。

  (三)地毯

  可携带不超过20平方米的地毯。地毯不得具有特殊的国家和历史价值。严禁携带地毯前往伊拉克、叙利亚和沙特。

  (四)货币

  可携带不超过5000欧元或等值外币。如超过5000欧元,需要向伊朗海关申报,或者出具银行证明。不可携带超过500万伊朗里亚尔出境。

  (五)金银

  最多可携带150克黄金和3千克银饰作为个人物品出境,但是不可具有特殊的国家和历史价值。如果饰品上镶嵌有钻石、蓝宝石和祖母绿等宝石,总重量不可超过1克拉。

  (六)文物

  携带具有重要文化、艺术和考古价值的物品出境是非法的,例如古董、艺术珍品、手稿、书法作品和珍贵硬币等。

  以上相关规定根据德黑兰伊玛目霍梅尼国际机场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梳理而成,具体情况可向伊朗机场及海关等部门咨询。

  声明:文章大多转自网络,旨在更广泛的传播。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美国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有稿件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uscntv@outlook.com。

上一篇:驻加蓬使馆举办“一带一路”新闻奖颁奖活动
下一篇:驻印度使馆举行领事协助志愿者委任仪式暨领保培训

热点新闻

重要通知

服务之窗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法律声明| 招聘信息|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美国新闻网的立场和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美国新闻网由欧洲华文电视台美国站主办 www.uscntv.com

[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邮箱:uscntv@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