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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越南使馆:春节假期游越南 “九个注意”需记全

2020-01-14 11:15  中国新闻网   - 

  中国侨网1月11日电 据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春节临近,中国驻越南大使馆祝旅越中国公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为平安、顺利出行,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提醒旅越中国公民注意:

  一、确保所持签证种类与赴越目的相符,切勿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如选择在越南朋友住所留宿,须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备。违反相关越南出入境管理条例可能面临高额罚款。

  二、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切勿携带违禁物品。根据越南法律规定,入出境时携带现金超过5000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或携带超过1500万越南盾,须向口岸海关部门申报。

  三、选择具备资质的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提前购买境外旅游人身安全保险,对低价揽客项目保持警惕,避免为在越旅行埋下安全隐患。

  四、注意交通安全。越南公路等级普遍不高,各大城市摩托车数量多且车速普遍较快,部分路段道路狭窄,易发生交通事故。公民搭乘客车出游、横穿马路时应充分留意车辆和道路状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在未取得越南驾驶证情况下切勿租借、驾驶机动车,以免发生意外,造成严重后果。

  五、注意涉水安全。从事潜水、出海游、摩托艇等具有一定风险的旅游项目需谨慎,量力而行,选择资质好的旅游项目公司并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活动,同时密切留意当地天气状况,严格遵守安全注意事项。

  六、关爱自身健康。留心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衣物,常用药应提前备好。注意饮食卫生,食用生冷食物易引发肠胃不适,应尽量避免在路边小摊用餐。

  七、注意防范婚姻诈骗。个别非法中介人员伙同越南妇女以相亲或结婚为名向男方索要巨额彩礼之后,再以生活不如意为由提出分手,进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如遇到介绍越南妇女进行相亲、结婚,且收取高额彩礼及中介费的,应切实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八、不要向公职人员缴纳“小费”。无论从中越陆路边境口岸还是国际航空口岸入出越南,当地政府均不允许公职人员索取“小费”。如导游明示或暗示向外方公职人员付“小费”,或出入境边检人员索要“小费”,请予拒绝。如遭到刁难可联系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寻求协助,同时注意收集证据如索费人员工作号码、事发柜台及时间等。

  九、守法文明出游。入境后请严格遵守当地法规,切勿参与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活动。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旅途中举止得体,文明旅游,自觉遵守景点、景区相关规定,展现中国游客良好素质和形象。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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