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4月24日电 据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网站消息,4月22日,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就下步防疫措施作出调整如下:
一、继续关闭旅游景点、游乐场、舞厅、KTV、酒吧、电影院、按摩店、博物馆、游戏厅、赌场、图书馆、公共泳池等场所,暂停文艺演出、室内娱乐、健身、舞蹈、台球、瑜伽,游泳及20人以上的宗教仪式等活动;暂停岘港市内公交车和岘港—广南、岘港—承天顺化省际往返大巴车、电动观光车、游船;载重车检查站暂停至4月30日。
二、4月23日起部分活动恢复,但要保持社交距离,戴口罩,手消毒,不聚集,减少接触,按规定做好防疫措施,包括:一是酒店业对员工和住客严格采取疫情防控措施,按规定进行健康申报;二是旅游车、包车、出租车只搭载50%的核定乘员数,乘客需戴口罩,上下车手消毒,行程结束后车辆表面进行消毒;三是下海游泳不得在同一时间聚集10人以上;四是建议餐饮业实行外卖,如在店内就餐,需保证顾客和服务人员间隔2米。
三、4月23日起,从河内、胡志明市来/返岘港人员无需隔离,但仍需自我观察并按规定做好防疫。对疑似病例实施检测并按规定隔离。从疫情高危地区来/返岘港人员需居家隔离。
驻岘港总领馆提醒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外交部和使领馆相关通报,了解并遵守越方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行程,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持续咳嗽、呼吸急促等病症,应及时就医。被确诊、疑似或隔离的中国公民请及时联系驻越南使领馆。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