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29日讯 日前,沪苏浙皖信用主管部门以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共同发布了两份区域性文件《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守信行为认定标准和联合激励措施(试行)》《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联合惩戒措施(试行)》,主要覆盖长三角地区的旅行社、星级饭店及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以及上述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导游等。主要目的旨在于实现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长三角地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游客权益保驾护航。
此外,“三省一市”共同打造“信用长三角”平台,实现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三省一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通过该平台向激励措施涉及部门提供旅游领域守法诚信信息。
“三省一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布的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守信市场主体,同时符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优-”及以上等级且三年内无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可以成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从而获得科技、税收等领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