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3 月 27 日消息,去年 7 月,理想汽车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起诉山东临沂一家带有“理想”二字的贴膜店并索赔 120 万元,目前该案的一审判决已经出炉。
今日,山东临沂“理想汽车贴膜工厂”老板朱裕昊发视频称,自己被理想汽车起诉一案法院已做出一审判决。他称,一审判决一是要求其停止使用带有“理想”字样的广告牌;二是要求朱裕昊更改企业名称,并且更改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理想”二字;三是要求朱裕昊向理想汽车道歉,以消除对理想汽车的影响;四是判定朱裕昊向理想汽车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两万元。
对于上述判决,朱裕昊表示:“我觉得一个公司的口碑,是他长期以来对产品研发的投入、对客户的服务担当、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口口相传得来的,当然如果有一天真的需要我这个道歉,我们尊重法律。”对于被判处的两万元赔偿,朱裕昊表示:“之前他们(理想汽车)索赔 120 万,法院经过调查认定我的小名跟理想这个商标相同,并且我们店铺招牌这十几年以来一直用的也是理想,最后得出来的结论(赔偿 2 万元)”。
IT之家注意到,朱裕昊表示下一步将咨询律师再决定是否要上诉。
去年被理想汽车起诉后,朱裕昊曾在社交平台上连发多条视频称,自己小名叫“理想”,并且贴膜店是 2012 年开的,彼时理想汽车还没诞生,且店铺售卖的产品与理想汽车没有任何关系,无法理解理想汽车要求赔偿百万元的经济损失。而理想汽车方面随后发布声明称,起诉理想贴膜工厂的原因并非普通商标“侵权”,而是该店存在冒充理想官方进行商业活动行为,并被当地车主举报。不过,朱裕昊否认了理想汽车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