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最高司法机构欧洲法院22日裁决,由于需要服用大麻治疗癌症,荷兰当局不能将一名申请庇护的俄罗斯公民驱逐出境。
总部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当日公布案件裁决书。据荷兰媒体报道,这名俄罗斯公民为一名34岁男子,患有罕见白血病(“血癌”),9年前首次向荷兰当局申请庇护,但最近一次申请2020年被海牙地方法院驳回。
欧洲法院在裁决书中称,涉案俄罗斯男子16岁确诊患有白血病,目前正在荷兰接受治疗,“特别是正在接受基于药用大麻的镇痛治疗,这在俄罗斯未获批准”。
裁决书指欧盟法律禁止成员国将患有重病的外国公民驱逐出境,而且如果这些公民被驱逐到无法提供适当护理的国家,确实面临“病痛急速、显著、不可逆加剧”的风险,即使非法滞留,也不可被欧盟成员国驱逐。
裁决书又称,如果无法接受有效镇痛治疗,以致“病痛可能诱发严重且不可逆的精神问题,甚至导致病人自杀”,外国公民亦不可被欧盟成员国驱逐。
至于荷兰,目前其移民部门将医疗紧急情况定义为“三个月内可能导致死亡、残疾或其它严重心理或身体伤害”,但欧洲法院在裁决书中称,这一条款对涉案俄罗斯男子不完全适用。
荷兰长期对大麻等软性毒品持“宽松政策”,允许药店根据医生处方向癌症、艾滋病等患者出售药用大麻,不过持有、吸食、出售大麻等仍受法律管控,如个人持有软性毒品不得超过5克(持有30克以上构成犯罪)、个人种植大麻不得超过5株且必须自用等,“大麻店”也不得向未获荷兰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出售大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