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庭8月16日下午作出裁决,驳回国家监察院关于国会是否能重复表决总理人选议案的诉案,理由是“国家监察院并非该诉案的被侵权方”。
据《泰国世界日报》16日消息,宪法法庭的9位法官一致认为,国家监察院没有资格或者权力呈请宪法法庭对此争议案进行释宪,由于国家监察院并非该案的直接利益相关方,故其至少不是受侵权者。因此,既然没有以国家监察院身份提名候选人参与总理表决,所以无法依照宪法规定呈请释宪。
报道指出,这导致前进党党魁皮塔重新提名总理的大门被关死。
皮塔 视觉中国 资料图
泰国国会上、下两院7月19日的联席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确认不能重复提名皮塔出任总理,前进党则通过国家监察院呈请宪法法庭释宪。前进党认为,国会作出以上决议是依据国会内部议事规则,而表决总理人选是宪法规定的必决议案,国会内部规则的效力无法逾越宪法的基准规定,并认为国会可以重复表决提名皮塔出任总理议案。国家监察院接受前进党民代及其他法学专家的诉案之后,向宪法法庭提出释宪申请。
国会上议员颂猜表示,宪法法庭作出以上裁决后,前进党可能以该政党名义直接申请宪法法庭审理此案,新总理表决将进一步后延,他希望前进党作出牺牲,不要再试图提名皮塔出任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