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17日,泰国宪法法院会议宣布,鉴于已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将于8月7日再次审理中央选举委员会提请解散远进党案,并于当天作出判决。
2024年3月12日,泰国中央选举委员会会议通过决议,提请宪法法院下令解散远进党,并剥夺该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政治权利。泰国中央选举委员会称,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远进党的一些行为违反了宪法相关规定。4月3日,泰国宪法法院决定受理该申诉,并要求远进党在法院接到上述申诉的15天内提交申辩材料,随后,远进党三次申请延长提交申辩材料的期限。6月4日,远进党向泰国宪法法院提交了申辩材料。此后,泰国宪法法院就该案件多次要求中央选举委员会补充提交更多证据。
根据此前宪法法院作出的裁决,远进党前党魁皮塔以及远进党提议修改《刑法》第112条并将其作为竞选政策,属于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总台记者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