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6月25日,欧洲人权法院表示,法国剥夺在恐怖活动案件中被定罪的5人国籍的裁决,没有侵犯其基本权利。
被剥夺法国国籍的5人此前均拥有双国籍,其中4人为法国和摩洛哥双国籍,1人为法国和土耳其双国籍。这5人于2007年因“参与犯罪组织并准备实施恐怖活动”分别被判处6~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且与2003年在摩洛哥卡萨布兰卡发动恐怖袭击的极端组织有联系。2015年10月,法国政府决定剥夺这5人的法国国籍。
欧洲人权法院强调,“恐怖主义暴力行为本身就是对人权的严重威胁”。这5人并没有因为被剥夺法国国籍而成为无国籍者,他们还有另一国籍。另外,丧失法国国籍也不意味着他们会被自动驱逐出境,“并未给他们的个人生活造成过度影响”。(总台记者 吕茜 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