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初中华生遭霸凌事件持续受到社区关注,布碌仑宾臣墟的华人社区服务中心1日(周三)邀请布碌仑地区检察官(DA)办公室代表和警政人士,为华社居民讲解霸凌及其应对问题。众代表建议:如是12岁以下稚龄孩童之间发生的霸凌,尽量在学校层面解决,但家长如果觉得有必要或遭遇突发事件,随时欢迎报案向警方求助。
参加此次活动的包括州众议员寇顿及其幕僚长庄文怡(Susan Zhuang)、布碌仑DA办公室学校管理局副局长卡德龙(Christian Calderon)、公共参与助理勒盖尔(Paul Laguerre)、市警62分局多位警官、意美联合会(FIAO)会长利兹(Rizzi)以及华人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罗添福等。
布碌仑华人社区服务中心1日邀请各界人士讲解如何应对霸凌。(高诗云摄)
寇顿介绍,2012年纽约州就有反霸凌法案通过,其中将霸凌定义为两种:第一,不可在语言、行为方面骚扰,若造成语言威胁、肢体侵犯,使得孩子接受教育受到影响,这属于霸凌;第二,不可基于种族、肤色、祖籍国、残障性别等进行歧视,这也是霸凌。法案规定,每个学校必须制定应对流程,提供反歧视指南,教育部门也要制定上报霸凌的相关流程。纽约州后来还通过第二个立法,加重对霸凌的惩罚。
他指出,霸凌可能发生在校内,也可能发生在校外,甚至是家里。如果两个小孩打架涉及犯罪,即便发生在课后,学校也不能无视。尤其现在,网络社交媒体成为了霸凌的重要方式,小孩人在家里也可能遭到霸凌,学校必须对此提起重视。
庄文怡向家长们强调,霸凌对孩子的心理会造成严重影响,家长应该鼓励小孩把事情说出来,向学校反映问题,寻求解决。她也鼓励旁人看到霸凌现象,不要置之不理,而是要站出来指责,若人人漠视,下个受害的可能就是自己。
布碌仑DA的卡德龙表示,检方对于霸凌和骚扰的检控有一定的年龄限制,对于14岁以下的青少年,检方很难起诉他们,这些案子通常会转至家事法庭而非刑事法庭。他指出,年幼孩童不宜过早进入司法系统,对霸凌幼童的管教和惩罚应由学校和警检方合作完成。
如果发现孩子可能被霸凌,62分局的主管青少年警员(Youth Officer)阿贡斯塔(Agonsta)欢迎家长们向警方报案。不过他同时也指出,如果霸凌发生在12岁以下的稚龄小孩之间,家长们一般更宜先与学校以及对方家长沟通,学校从校长到职员,必会有专人负责,如无果再让警察介入。
此外,他也鼓励家长让子女培养艺术、体育等兴趣爱好,树立自信心,并加入一些课外社团或项目小组,不要只是学校到住家两点一线,同时也要限制年幼孩子对社交媒体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