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特点,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国驻土耳其使领馆现对3月2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赴华旅客健康码申领要求的通知》作出调整,并于即日起正式实施。此前发布的通知与本通知不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此次申领要求主要调整如下:
一、所有自土耳其搭乘航班赴华人员(含已完成疫苗接种人员及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均应于起飞前48小时内和起飞前12小时内在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PCR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须在不同指定检测机构完成),取得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对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取消血清抗体检测。
三、对既往感染史人员,取消肺部影像检测(具体要求详见后文“四、既往感染人员要求”)。
四、所有人员登机前闭环管理要求由原来的21天调整为10天。
五、自土上岸船员不再要求上岸时进行“双检测”,申领要求与自土耳其始发赴华非企业人员一致。
以下为修改后的申领要求全文:
一、情况说明
(一)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土耳其任一省做出发前准备,包括隔离和检测等事项。
(二)凡在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馆领区进行首次检测的,有关申领健康码事项,请与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馆联系(电话:0090-5388215530,邮箱:consulate.tur@gmail.com)。凡在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领区(以下简称“西部十省”,即伊斯坦布尔İSTANBUL、巴勒克埃希尔BALIKESİR、布尔萨BURSA、恰纳卡莱ÇANAKKALE、艾迪尔内EDİRNE、克拉克雷利KIRKLARELİ、科贾埃利KOCAELİ、泰吉尔达TEKİRDAĞ、亚罗瓦YALOVA、马尼萨MANİSA)进行首次检测的,有关申领健康码事项,请与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联系(电话:0090-5313389459,邮箱:lingshibaohu1@gmail.com)。
(三)使领馆指定的检测机构见使馆网站。
根据土耳其航空公司公布的《关于搭乘土耳其航空公司赴华航班额外核酸检测的流程说明》,搭乘TK072赴华旅客(包括从第三国经土耳其中转搭乘TK072航班前往中国的旅客),必须在土航指定机构(机场TRG检测实验室,航班当天10点至14点集中为搭乘TK072航班旅客检测)增加一次核酸检测。该次检测可视作健康码申请中“起飞前1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用于申请健康码。如检出核酸阳性,将不能登机,须在后期完成既往感染人员流程后方可申请健康码。
机场区域有3家使领馆指定的检测机构(包括土耳其航空指定的TRG检测实验室),都不在中转区。从第三国经土耳其中转前往中国的旅客(除免签人员外),须提前申请土耳其签证(可网上申请电子签证),办理入境手续后方能检测。
(四)文中的“出发航班”指从土耳其出发的国际航班,土耳其的国内航段与申请健康码无关。
出发日期和时间以国际航班出发日期和时间为准。如准备乘坐5月24日18点35分从伊斯坦布尔出发前往中国的TK072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的时段指5月22日18点35分至5月24日18点35分。
(五)健康码仅用于赴华。如从土耳其前往其他国家(除经第三国转机前往中国外)和地区,则无须向使领馆申领健康码。
(六)申领健康码方式
中国籍旅客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申报个人情况,外籍旅客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申报个人情况并按本文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绿色健康码。
温馨提示:鉴于同一航班旅客申请健康码时间比较集中,且总量较大,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资料,请勿提交无关资料。上传后请耐心等待,请勿通过电话反复催问,以保证使领馆的审批效率。
二、自土耳其始发赴华旅客(包括直航熔断期间经第三国中转赴华旅客)
(一)须在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2次核酸PCR检测并取得阴性证明,采样时间分别为:
1、起飞前48小时内;
2、起飞前12小时内。
两次核酸检测应在两家不同的检测机构进行,可跨省进行。申请健康码选择“核酸检测机构”时,请选择首次检测机构。既往感染者选择预审时检测机构。
(二)出发前的隔离要求。所有人员须隔离满10天。如航班出发时间为11号,则隔离从当月1号开始(隔离声明填1号到10号)。期间若需要外出做核酸,请务必严格做好防护。
(三)向驻土耳其使领馆申领健康码时须按顺序提交:
1、起飞前48小时和12小时内核酸PCR阴性证明。
2、已接种疫苗人员,须上传疫苗接种证明和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模板附后)。
温馨提示:在土耳其接种疫苗人员可通过Hayat eve sığar、E-devlet、E-nabiz下载疫苗接种证明。
3、在土耳其有常驻办事机构的所有中资企业和项目(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常住人员(在土至少3个月)提供企业隔离声明书,其他人员提供个人隔离声明书(模板附后)。
4、土耳其-中国机票订单或行程单/土耳其-第三国-中国机票订单或行程单。
5、土耳其居留证件;
如无土耳其居留证,且为从中国来土的短期访客,请上传显示旅客信息的从中国来土航班的机票凭证,在土期间的居住(居留)情况说明,并辅以酒店发票、公司证明、房东证明等材料;
自土上岸船员提供上岸隔离酒店发票。
6、护照个人信息页:包括护照个人资料页、最后一次中国出境章页和最后一次土耳其入境章页三项。
若从中国自助出境(护照上没有出境章),可从微信或支付宝中“移民局”小程序查询并下载出入境记录pdf电子文件。
特别提醒: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伪造、篡改检测报告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自第三国经土中转赴华旅客
(一)自第三国经土耳其中转赴华须满足以下条件:
1、始发国无直飞赴华航班或直飞航班被熔断期间。
2、全程原则上仅可中转一次。
3、在土耳其中转停留时间不可超过48小时。
4、旅客须获得始发国健康码。
5、中转期间须在中国驻土耳其使领馆指定的两家不同的检测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取得阴性证明。采样时间分别为:起飞前48小时内、起飞前12小时内。
未满足上述条件径往土耳其中转,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旅客自行承担。确因签证等问题无法返回始发国的检测不合格的中转旅客,应在土完成既往感染人员流程后按自土始发人员规定准备材料并申请健康码。中转赴华旅客请综合考虑中转停留时间及检测可能不合格情况,慎重选择中转行程,以免滞留。
(二)经土中转旅客申领健康码时须提供:
1、起飞前48小时和12小时内核酸PCR阴性证明;
2、已接种疫苗人员,须上传疫苗接种证明和新冠疫苗接种声明;
3、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截图;
4、始发地—土耳其—中国的全程机票订单或行程单;
5、护照上的个人资料页及最后一次土耳其入境章页。
四、既往感染人员
(一)既往感染人员的判定:
1、曾在医疗机构确诊患有新冠肺炎人员;
2、虽未曾确诊但核酸PCR检测结果曾为阳性。
(二)既往感染人员申请健康码要求:
1、确认痊愈。申请人须提供确诊证明或核酸阳性证明,同时提供两次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并且不早于确诊时间。
2、健康码预审。确认痊愈满6周后进入预审。
在西部十省(见上文)进行检测的,使用同一邮箱将新冠确诊证明或核酸阳性证明和2份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发至领馆邮箱lingshibaohu1@gmail.com,其他地区发至使馆邮箱:consulate.tur@gmail.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健康码预审+检测机构所在省份”。
3、通过预审的,使领馆会在邮件中回复“已通过预审”。
4、申请人在申请健康码时除须提供第“二”项第(三)部分材料外,还须上传通过预审回复邮件截图。符合条件的,使领馆按要求审发健康码。
5、既往感染人员履行以上程序后再次感染的,需要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五、中资企业人员
(一)在土耳其有常驻办事机构的所有中资企业和项目(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常住人员(在土超过3个月)拟回国,须由企业先向使领馆经商处(tr@mofcom.gov.cn)/交流合作处提交回国申请(istanbul@mofcom.gov.cn)。西部十省(见上文)向领馆申请,其他地区向使馆申请。申请健康码时,除满足第“二”项第(三)部分的常规要求外,还须上传使领馆出具的回国申请复函、企业隔离声明书(声明书须在完成隔离后出具,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每个公司同一航班回国申请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如有特殊情况,可说明理由后另行申请。
六、自土上岸船员
自土上岸船员健康码申领要求与自土耳其始发赴华非企业人员一致。
七、密切接触者
经使领馆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请于判定次日起进行14天健康监测和隔离,并在隔离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果结果均为阴性,请自行保存检测资料,并在申请健康码时与其他资料一并提交。
如检测结果为阳性,请按既往感染人员流程处理。
八、有疑似症状人员
如有(过)发热、咳嗽、腹泻或其他症状的人员,建议及时检测并就医,在症状消除次日起进行14天健康监测和隔离,并在隔离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果结果均为阴性,请自行保存检测资料,并在申请健康码时与其他资料一并提交。
如检测结果为阳性,请按既往感染人员流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