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事馆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政策调整,允许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不包括虚拟卡)、持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留学生入境中国。在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可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及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返校证明申请学习(X1)签证,在华留学人员的家属可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
政策调整后,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受理来华签证流程和范围如下:
一、申办流程
(一)请登录 cova.mfa.gov.cn,在线完整、如实填写签证申请表,并登录 avas.cs.mfa.gov.cn预约送签时间,预约成功后请打印《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和《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凭证》,并在上述确认页和申请表第九项签字确认。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请严格按预约时间来总领馆递交签证材料,凭上述《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凭证》进入领侨处签证大厅。
(三)领取签证时请务必携带我馆开具的取证单进入领侨处签证大厅。
二、受理范围
(一)赴华工作的外国人,申请Z字签证;
(二)赴华从事经贸、科技、体育、文化等活动的外国人,申请M或F字签证;
(三)赴华长期或短期探亲在华复工复产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配偶的父母,申请S1或S2字签证;
(四)赴华家庭团聚或短期探亲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申请Q1或Q2字签证;
(五)赴华乘务人员,申请C字签证;
(六)高端人才,申请R字签证,需持《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凭亲属关系证明申请S2字签证;
(七)赴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申请X1字签证,持有效学习(X1)签证或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拟赴华随居(超过180天)或短期探亲(不超过180天),可申请私人事务(S1或S2字)签证;
(八)赴华从事外交、公务活动的外国人和亲属。
申请上述签证人员,需按《申请办理中国签证须知》(ru.china-embassy.gov.cn/lsfws/qzyw/qzxz/)准备相关材料。
三、特别提醒
(一)为避免因长途旅行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请按照所属领区就近向中国驻俄使领馆申请签证。
(二)签证申请人原则上均应接种中国、俄罗斯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
(三)为有效阻止疫情传播,请在来总领馆途中及递交签证材料时务必戴好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