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新闻网 | 中国 | 国际 | 社会 | 娱乐 | 时尚 | 民生 | 科技 | 旅游 | 体育 | 财经 | 健康 | 文化 | 艺术 | 人物 | 家居 | 公益 | 视频 | 华人 | 有福之州
投稿邮箱:uscntv@outlook.com
主页 > 华人 > 使馆 > 正文

中领馆提醒:越南政府明确禁止口岸公职人员收取“小费”

2024-02-21 10:35 中国新闻网  -  287256

  据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网站消息,近日,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接到中国公民反映,在入境越南时被越方口岸工作人员索要“小费”。总领馆对此高度重视,已向越方有关部门提出严正交涉,敦促越方切实展开调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口岸公职人员以任何形式收取“小费”。总领馆将持续密切关注有关动向,坚决维护中国公民正当合法权益。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再次提醒中国公民:越南政府明确禁止口岸公职人员收取“小费”,外国公民无论从航空口岸或陆路口岸入、出境越南,均无需向当地公职人员支付“小费”。建议中国公民在越入出境时,切勿通过支付“小费”换取通关便利,如越方公职人员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费”,应坚决抵制拒绝,并立即联系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寻求协助。要注意采集涉事口岸、窗口序号、人员工号及事发时间等证据,及时向使领馆提供。同时应注意,根据本人赴越目的通过正规渠道申请相应种类签证,入境前应备齐所需材料。如已申请电子签证,应提前打印出纸质版电子签证凭证,避免因手续不全为口岸人员索要“小费”提供借口。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声明:文章大多转自网络,旨在更广泛的传播。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美国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有稿件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uscntv@outlook.com。

上一篇:中国新任驻墨尔本总领事房新文履新
下一篇:中非安全形势严峻 中使馆发布紧急安全提醒

热点新闻

重要通知

服务之窗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法律声明| 招聘信息|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美国新闻网的立场和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美国新闻网由欧洲华文电视台美国站主办 www.uscntv.com

[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邮箱:uscntv@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