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3月19日电 据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网站消息,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将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以下便利:
一、来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如工作、商贸、访问等)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疫情前的要求准备材料。
二、适度扩大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来华人员签证审发范围。
适用人群: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及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来华事由:家庭团聚、赡养、探亲、来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家属。
三、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请办理商贸类签证。
符合上述三类情况的签证申请人,请将有关申请材料发送至consulatemng@gmail.com,工作人员将进行预审,并回复邮件予以指导,请勿未经邮件沟通直接寄送材料。
中方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要求不变。入境后请遵守中方关于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