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驻南非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当前,国际疫情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奥密克戎变异病毒加速传播,多国疫情仍在高位运行。中国驻南非使馆再次提醒广大旅南侨胞,慎重考虑长途旅行所面临的染疫风险,建议大家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
根据国内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确保中南人员安全、有序往来,使馆对自南非搭乘直飞航班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和完善。请务必认真、逐项阅读,并严格参照执行。(本通知系对下阶段外防输入措施的调整,南非直飞赴华航班何时恢复由国航另行通知)
一、自我隔离观察
(一)所有乘机人员须自航班起飞前第14天起(例: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15日,登机前第14天为9月1日)严格进行居家、居室隔离及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1)。隔离期间,除检测外避免外出。
(二)在南中资企业(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项目人员回国,均须自南非出发航班起飞前第21天起(例: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22日,登机前第21天为9月1日)严格进行居家、居室隔离及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并由所在企业出具书面证明。隔离期间,除检测外避免外出。
注:对临时来南出差人员,按照14天要求执行。相关人员提交健康码申请时,请一并上传系临时来南出差的个人声明书。
二、首次检测
所有乘机人员须于登机前第14天(例: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15日,登机前第14天为9月1日)在检测机构Pathcare、Ampath、Lancet中选择一家做一次核酸(PCR)检测。采样时须由本人持护照资料页拍摄采样照片(要求面部及护照资料页均清晰可辨认)。
三、第二次检测
所有乘机人员须于登机前第7天(例: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15日,登机前第7天为9月8日)在检测机构Ampath、Lancet中选择一家做一次核酸(PCR)检测,应与首次检测为不同机构。采样时须由本人持护照资料页拍摄采样照片(要求面部及护照资料页均清晰可辨认)。
四、集中闭环管理
首次、第二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人员,须持纸质检测证明于登机前第4天(例: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15日,登机前第4天为9月11日)入住位于约翰内斯堡市的Southern Sun O.R. Tambo International Airport酒店接受集中闭环管理,直至飞机起飞当日。集中闭环管理时间共5天4晚。
酒店地址:O.R.Tambo, International Airport, Jones Rd, Johannesburg, 1627.
为避免聚集性感染,酒店入住手续分期分批办理。具体入住手续、费用以及涉酒店相关防疫、安全事宜等,请向闭环管理服务提供商中保华安(南非)安保集团咨询(联系方式见文末)。
五、第三次检测
(一)未接种疫苗或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须于登机前第2天(例: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15日,登机前第2天为9月13日)在隔离酒店做一次核酸(PCR)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由闭环管理服务提供商统一组织安排)。两项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人员将统一安排前往机场乘机。
(二)已完成接种疫苗的人员,须于登机前第2天和登机前1天(例: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15日,登机前第2天和前1天分别为9月13、14日)在隔离酒店分别做一次核酸(PCR)检测,即以“双核酸”检测替代“核酸+血清IgM抗体”检测(由闭环管理服务提供商统一组织安排)。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人员将统一安排前往机场乘机。
六、健康码(健康声明书)申请要求
相关人员请提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并尽快(最迟不得晚于登机当日上午9点)将所有检测报告(按第三次检测的具体情形分别提交3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或4次核酸检测报告)、护照、居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南非签证、永居PR、ID、水电费单、银行流水账单或租房合同证明等,持外国护照申请健康状况声明书的,请上传中国签证或居留许可)、行程单、采样照片、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所在企业出具书面证明(如涉及)、来南出差的个人声明书(如涉及)、疫苗接种证明、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已接种疫苗人员须上传)等,按照在南首次检测采样地所属领区分别提交至驻德班、开普敦、约堡总领馆或使馆审核。
注:疫苗接种证明、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下载地址:za.china-embassy.org/zytz/202201/t20220129_10636748.htm
七、其他相关人员要求
(一)已接种疫苗人员
1.相关人员须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4天后方可登机(例: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15日,须最迟于9月1日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如未满14天,驻南使领馆将不予审发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对于接种加强针人员,无时间间隔要求。
2.对2剂或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或同一天内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均按未接种人员处理。
(二)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1.曾确诊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血清IgM抗体曾检测阳性人员,以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孕妇可不提供此项证明)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为痊愈标准。上述诊断和检测日期应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并且其中最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的日期应满3个月。
2.已持有符合上述第1项所列证明人员,须进行两次核酸预检测,即须在登机前第20天至登机前第15天期间分别选择两天(间隔24小时以上),在不同检测机构做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隔离观察,同时将上述第1项所列证明、两次核酸预检测结果及《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按照检测采样地所属领区分别提交至驻德班、开普敦、约堡总领馆或使馆进行预审(后附使领馆邮箱地址)。
3.驻南使领馆预审通过后,相关人员可直接进行上述第三项“第二次检测”(无需再进行上述第二项“首次检测”),凭“预审通过结果”和“第二次检测”检测阴性报告进入集中闭环管理。期间,按要求进行上述第五项“第三次检测”,即由闭环管理服务提供商统一组织安排。
(三)有密切接触史人员
1.拟赴华人员在登机前14天曾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近距离接触的(例如,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同行家属、同事、同学等),须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隔离观察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隔观期间,第1、4、7天须分别进行一次核酸(PCR)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将三次核酸检测报告、《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按照检测采样地所属领区分别提交至驻德班、开普敦、约堡总领馆或使馆进行预审(后附使领馆邮箱地址)。
2.驻南使领馆预审通过后,相关人员可凭“预审通过结果”进入集中闭环管理。期间,按要求进行上述第五项所列“第三次检测”。
(四)有疑似症状人员
1.拟赴华人员在登机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须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隔离观察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隔观期间,第1、4、7天须分别进行一次核酸(PCR)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将三次核酸检测报告、《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按照检测采样地所属领区分别提交至驻德班、开普敦、约堡总领馆或使馆进行预审(后附使领馆邮箱地址)。
2.驻南使领馆预审通过后,相关人员可凭“预审通过结果”进入集中闭环管理。期间,按要求进行上述第五项所列“第三次检测”。
(五)登陆船员
1.登陆船员上岸后须先进行一次核酸预检测,即须在登机前第14天、在检测机构Pathcare、Ampath、Lancet中选择一家做一次核酸(PCR)检测,核酸检测报告按照检测采样地所属领区分别提交至驻德班、开普敦、约堡总领馆或使馆进行预审(后附使领馆邮箱地址)。
2.驻南使领馆预审通过后,可按上述要求进入为期14天的自我隔离观察(船舶公司应出具隔离管理承诺书或相关证明)、“第二次检测”、集中闭环管理、“第三次检测”等流程。
八、特别提醒
(一)目前,中国驻南非使领馆原则上不为自南非出发经第三国中转人员审发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并暂停为第三国来南中转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请第三国人员避免来南中转,如因无法登机造成滞留或遣返,责任自负。
(二)选择搭乘中南直航赴华人员,即视作自愿接受闭环管理要求,并承担相应风险。不接受闭环管理,或者未能严格遵守闭环管理期间各项具体要求的,将被取消乘机资格。乘客入住隔离酒店前,需就此签署知情承诺书。
(三)涉及登机前检测、集中闭环管理等所有费用,均由乘客自理。具体请以服务提供商中保华安(南非)安保集团解释为准(联系方式附后)。
(四)以上措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国驻南非使领馆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中国驻南非使馆
领区:比勒陀利亚市、西北省、林波波省、姆普马兰加省,以及斯威士兰
电子邮箱:nfLssf@163.com
紧急联系电话:0027-123428826,0027-124316537
中国驻约翰内斯堡总领馆
领区:豪登省(除比陀外)、自由州
电子邮箱:ccgjhb1@gmail.com
紧急联系电话:0027-100100708
中国驻开普敦总领馆
领区:西开普省、北开普省、东开普省
电子邮箱:chinaconsul_ct_za@mfa.gov.cn
紧急联系电话:0027-723096634
中国驻德班总领馆
领区:夸祖鲁-纳塔尔省
电子邮箱:chinaconsul.db@gmail.com
紧急联系电话:0027-315634731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约翰内斯堡营业部
联系电话:0027-110814100
中保华安(南非)安保集团
联系电话:0027-61928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