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最高法12日发布《中国海事审判(2018—2021)》中英文版。其中提到,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国际航运中心继续向亚太地区和我国转移,海事司法是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航运贸易持续增长为海事审判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进一步提升我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已是紧迫的现实需求、历史的必然选择以及大国的应有担当。
文中从五个方面指出我国持续强化审判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的举措:
一是完善涉海法律体系建设,提供海事审判制度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深度参与海商法修改,积极建议修改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完善中国特色海事法律制度体系。发布海事审判指导性案件和典型案例,明确法律适用规则。及时发布会议纪要等司法文件,指导全国海事审判实践。
二是创新工作制度机制,完善海事审判体系。新设南京海事法院,形成包括11个海事法院、42个派出法庭在内的全国海事审判组织体系,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持续完善海事行政诉讼审理机制,支持监督海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稳步推进海事刑事案件管辖试点,为进一步科学确定海事法院管辖范围积累经验。
三是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跨域立案,海事司法影响力和辐射力显著提升。推动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多车道”。海事司法透明度不断增强,多语种应用走在中国法院前列。设立中英文门户网站,常态化发布海事审判中英文白皮书,向世界传播中国海事司法的声音。
四是注重强化队伍建设,增强海事司法能力。强化实务培训,深化学术研讨,开展法治研究,为打造高素质的海事审判专业化队伍奠定坚实基础。举办国际论坛、参加国际研讨,广泛凝聚法治共识。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诠释中国法治经验,贡献中国智慧。
五是强化现代科技支撑,提升海事审判信息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全新的中国海事审判网,各海事法院积极开发各具特色的审判辅助工具,海事审判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