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女士:
中方支持委内瑞拉代表捍卫《联合国宪章》之友小组所作发言。我们反对经社理事会通过决议,开除伊朗的妇女地位委员会成员国地位。
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份由美国代表团起草的决议草案,动机不纯,破绽百出。我相信,各国代表经过冷静、审慎、理性的思考,不难得出以下结论:
——这份决议草案根本于法无据。经社理事会议事规则没有关于开除妇地会成员国地位的规定,经社理事会也没有这方面的实践。强行剥夺一个会员国经过经社理事会民主选举获得的妇地会成员国地位,将开创非常危险的先例。
——这份决议草案完全是强加于人。提案国自始至终拒绝对话沟通、拒绝举行磋商、拒绝吸收会员国意见,这与其经常挂在嘴边的公平民主、公开透明完全不符。
——这份决议草案无助于问题解决。如果草案通过,不仅不会对缓和当前伊朗国内的局势起到建设性作用,反而会激化矛盾、加剧对抗,使事态更加复杂。
——这份决议草案并非真正关心伊朗妇女。提案国在草案中奢谈伊朗妇女的人权状况,却绝口不提自身对伊朗滥施单边制裁给伊朗妇女造成的巨大苦难,这是赤裸裸的霸凌、虚伪和双标。
主席女士,
一段时间以来,联合国出现了不少怪现状。从联大到人权理事会,从人权理事会再到经社理事会,个别国家滥用多边平台,执迷于破坏合作、损害共识、挑起对抗,在未征得当事国同意的情况下,接二连三策动极具破坏性的国别决议,并强迫会员国选边站队,人为制造会员国分裂。这些国家的真实企图,是绑架裹挟会员国立场,将联合国机构变成服务自身政治利益、干涉他国内政的工具。各国对此必须高度警惕、坚决反对这种危险倾向。
主席女士,
刚才伊朗代表做了发言,介绍了有关情况。我们相信伊朗政府和人民能够妥善处理国内的有关问题。中国是人权事业和妇女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和支持者,一贯主张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国际法和多边规则,在尊重各国主权和国情的前提下,基于平等和尊重开展建设性对话与沟通。我们认为,用开除伊朗妇地会成员国地位的方式来处理人权问题和妇女问题,只会开启危险先例、发出错误信号、产生不良后果。鉴于上述,中方将对L.4决议草案投反对票。我们呼吁经社理事会成员共同捍卫多边主义,反对单边行径,支持对话合作,抵制分裂对抗。
谢谢主席女士。
(原题为《耿爽大使在经社理事会关于“开除伊朗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成员国地位”问题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