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被明确列入立法规划之后,中国《金融稳定法》已进入制定阶段。
潘功胜资料图。(图片来源:中新社)
《上海证券报》报道,中国央行行长潘功胜27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24年年会“深化亚洲金融合作”分论坛上表示,中国正在制定金融稳定法,着力构建权责对等、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和科学合理的风险处置成本分摊机制。亚洲金融安全网的建设要各方团结协作和积极建设,中国央行愿与各方充分交流,共同构建更有效的金融安全网。
潘功胜说,完善中国国内的金融安全网建设,为亚洲经济体提高经济的韧性和繁荣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中国历来高度重视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国金融安全网的建设始终秉承事前防范金融风险的过度积累,事中事后快速高效地处理风险。
潘功胜表示,金融监管是金融安全网的第一道防线,中国根据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变化,实施优化调整金融监管体制,促进宏观审慎管理,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等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广州《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去年9月8日,中国全国人大在官方微信号发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下称“《金融稳定法》”)被明确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议的法律草案。
制定《金融稳定法》有何意义?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副院长徐文鸣表示,《金融稳定法》的制定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提供了法律保障。当前中国国内金融风险呈现加速出清态势,系统性金融风险威胁并未实质性解除。特别是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下,《金融稳定法》通过强化对金融机构,特别是问题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弥补了长期以来中国对于处置困境金融机构机制的法律空白,为金融稳定前提下的金融机构市场提供了清晰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