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本报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李慧)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在全国确定了115个县(市、区)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试点示范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农民主体、“三治结合”、多方协同、突出重点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机制、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党组织领导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完善基层治理方式、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现代乡村治理手段。通过试点示范,积极探索一批路径方法、健全一批政策制度、打造一批典型示范、形成一批工作抓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12月24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六部门召开会议,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出席会议并对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江苏省、福建省、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以及上海市宝山区、浙江省桐乡市、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