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智慧法院体系基本建成高级法院网上立案实现百分之百
推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
□ 本报记者 万静
6月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称,2019年中国智慧法院体系基本建成,在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等方面走出了一条法院信息化的中国道路。2019年全国97.8%的法院支持网上立案,其中高级法院的实现比例首次达到100%。全国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到99.5%,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次数大幅度提升,达到3903771次,直播率33.2%,相比2018年提高17.4%。
法院支持网上立案
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报告》指出,各类数据充分表明,2019年是智慧法院由初步形成向全面建设迈进的第一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思路更加务实、进取,以实际行动回应和弥补了以往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全国各级法院有效落实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思路,智慧法院顶层设计、审判执行智能化建设、诉讼服务建设、司法大数据管理取得长足进步。其中让公众感受最深刻的便利就是网上立案。
为适应司法环境变化和审判业务发展的现实需要,法院开通了网上立案平台,适应“互联网+司法便民”的新模式,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新举措。
据《报告》披露,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97.8%的法院支持网上立案,其中高级法院的实现比例首次达到100%,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实现比例也均有较大幅度提升,分别达到99.3%和97.6%。全国法院全年网上立案的一审民商事和一审行政案件共有5149570件,占一审民商事和一审行政案件受理总数的33.2%。
《报告》称,各级法院为解决异地诉讼难问题,加速推进跨域立案改革,利用互联网推动相关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为建设“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的便民立案机制打通线上通道。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全国法院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9471件。其中,提供省级行政区内跨域立案服务15810件,跨省级行政区服务3661件,73%的案件管辖法院实现30分钟内响应。
此外,AI技术在法律咨询领域的运用和相关智能辅助软件的研发方面,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评估、法律查询咨询、诉前调解建议、业务网上办理、流程公开等多种司法服务。
智审系统精准高效
类案推送提供参考
《报告》披露,全国共有2320家法院支持网上证据交换,占法院总数的66.9%,其中29家高级法院实现了该功能,占高院总数的90.6%,相比2018年增长了18.8%。
全国支持网上开庭的法院共有2018家,占法院总数的58.2%。其中,有23家高级法院、257家中级法院和1738家基层法院实现该功能,分别占71.9%、62.7%和57.4%。
2019年全国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到99.5%,其中2055家法院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占全国法院总数的59.2%。2019年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次数大幅度提升,达到3903771次,直播率33.2%,比2018年提高17.4%。
“智审”辅助支持系统可以实现基于电子卷宗的智能化网上办案,将卷宗内容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支持一键生成各类制式文书,如通过检索、复用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等信息,智能辅助法官快速编写裁判文书。2019年智审系统在河北、吉林、广东、浙江等地法院得到广泛应用,在河北法院累计生成2400多万份文书,其中辅助制作裁判文书195万份。
类案推送系统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以文搜案”的方法,提取案件信息,自动推送与案情或争议焦点相匹配的类似案例,为法官裁判提供参考。对于全部案由,准确率已经达到70%,对于民事和刑事案件量排名前十的案由,准确率已经超过95%。
2019年全国已建设科技法庭3.8万余个。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研发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将语音技术应用在庭审记录中,自动区分庭审发言对象和发言内容,将语音自动转化为文字,采用人工智能辅助、批量修订等技术,书记员只需进行少量修改即可实现庭审的完整记录,庭审时间平均缩短20%至30%,庭审笔录的完整度达到100%。
网络执行查控体系
破解查人找物难题
为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建立覆盖全国法院及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查控系统,形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为主体,以地方法院“点对点”为补充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0多家单位、3900多家银行联网,可查询银行存款等16类25项信息,对各种财产形式做到全面覆盖。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全国法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案件7442万余件、冻结7832亿元,查询车辆8259万辆、证券5307亿股、渔船和船舶350万艘、互联网银行存款402亿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7381万条。
为破解规避执行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制度,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0多个单位合作,采取限制购买飞机票、软卧、高铁票,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强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老赖”寸步难行。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达571万条,限制3750多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636万余人次购买列车软卧票等,有效破解了规避执行的难题。
为破解财产变现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网络拍卖司法解释,形成以网拍为原则、以现场拍卖为例外的制度,将淘宝、京东等五家网站纳入司法网拍名单库,实现网络司法拍卖全国覆盖。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上线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管理平台,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法院网络拍卖量175万余次,成交额10147亿余元,标的物溢价率95%,为当事人节约佣金314亿余元,在高风险的司法拍卖领域实现了违纪违法零投诉。
制度瓶颈亟须突破
提速建设智慧法院
《报告》指出,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仍然处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瓶颈问题,需要逐步破解。
例如,对于区块链技术用于固定证据的司法认定问题缺乏制度依据,难免产生争议,一些金融机构就此曾提出过质疑。个别地方出现过通过公证方式对区块链证据合法性进行确认的现象。在合同订立与履行等司法争议频发的重点领域,区块链技术也因缺乏明确依据而没有得到应用。
《报告》特别指出,推进信息化过程中出现了过分推崇线上模式的激进做法,要引起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者的重视。例如,在社会治理工作中,ODR(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出现为ADR(多元纠纷化解)注入新的活力,但有些地方为追求线上调解比例,出现了将线下调解案件虚报为线上调解案件或强迫当事人选择线上调解方式的做法。事实上,诸如电商平台购物、道路交通事故等纠纷类型比较适合进行线上调解,可以提高效率。而另外一些类型的纠纷,如婚姻家庭等情感类纠纷采用传统的“面对面”“背对背”线下纠纷解决方式更加有效。
近年来,人民法院为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壁垒、“数据烟囱”等问题做了大量工作,较之以往各平台各功能模块的系统化、集约化程度已大幅提升。但上述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治,相关技术壁垒尚未得到彻底突破,仍在持续影响信息化与审执工作的深度融合。
比如,平台与功能模块的开发者众多,一方面,竞争带动技术进步,使得司法信息化产业充满活力;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各自为战、人为制造壁垒的弊端。特别是一些处于优势地位的大型企业,为争取垄断利益,甚至打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号为数据对接共享设置重重障碍,挤压其他企业生存空间的同时,也为审执工作制造了障碍,削弱了司法大数据运算的数据基础,拉低了法院信息化的建设水准。
为此《报告》强调,必须正视并解决发展进程中的各项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