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 王祖敏)中国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对养老机构的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中国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在17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安全工作是养老机构服务的底线,强化养老机构的安全保障,也是办法修订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设施设备安全。养老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2017年以来,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连续4年开展专项行动,共整治养老服务安全隐患逾40万起,其中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占大多数。
二是服务运营安全。办法对养老机构入院评估、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标准、人员资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完善了要求,加强了养老机构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明确要求养老机构应通过实行24小时值班,在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鼓励投保责任险等方式,降低运营风险。
三是突出对安全事项的监管,并在办法的“法律责任”章节增加了对相关安全事项的处罚内容。
李邦华称,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养老机构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下,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果,但也暴露出在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和其他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方面的不足。办法及时总结此次疫情防控中的经验教训,作出了相应规定。
办法要求养老机构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养老机构需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场所内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处置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践和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办法规定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并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不得接收正患传染疾病的老年人。
李邦华表示,在传染病防治方面,办法主要解决的是在养老机构内发生传染疾病时怎么办,以及与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衔接的问题。后期为了落实办法中有关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民政部门还将推动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包括加强全国养老机构应急救援机制等,让办法中的规定落实到位、落实到细节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