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8月30日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道路交通组织问题部分法律条款补充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将正式生效。修正案对目前风靡阿拉木图等各大城市街头的电动滑板车行驶作出新规。
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特整理以下重点注意事项,请领区中国公民关注:
1、电动滑板车必须在自行车道上行驶。在无自行车道的情况下,可沿机动车道(包括公交专用道)右侧或人行道行驶。
2、在人行道上行驶电动滑板车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时速不得超过6公里/小时。
3、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电动滑板车须满足以下条件:行驶人年满18周岁,持有哈萨克斯坦合法驾驶证件,正确佩戴头盔。夜间行驶须佩戴反光装置。
4、行驶过程中禁止单手握把或撒把。
5、禁止载客、载货。
6、禁止在无轨电车道或多车道上直接左转或掉头。
7、过人行横道时须下车推行。
如违反上述条款,哈警方有权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管理法》第593条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罚款。请领区中国公民关注新规,在使用电动滑板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时注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哈萨克斯坦报警电话:102
驻阿拉木图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77272362230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86-10-6561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