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律师李进进被杀一案的被告张晓宁14日(周四)现身皇后区高等法院庭审现场。张晓宁在法警的拘押下现身法庭时精神状态不错。张晓宁在庭审中用中英文表达想要回国的意愿,并拒绝接受以过失杀人罪量刑23年的提议。她继续抗议案件不明不公,认为有人在“搞手脚”。法官否决了张晓宁求刑17年的意愿。
杀害李进进律师的凶嫌张晓宁出庭。(侨报档案照)
当检方以过失杀人罪提出25年监禁的提议时,张晓宁用英文表达自己可以回去中国(I can go back to China)。法院令其收声(Stop talking)。并表示上庭对其不利,且根据她的个人身份问题,完成判决后她将被驱逐出境。张晓宁再次用英文回答她明白,她坚持认为自己想回中国。
审理此案的法官霍尔德(Kenneth Holder)回答说,在案子结束之前,她是不能回国的。她回国之前必须为李进进的死亡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
当张晓宁继续用英文表达自己对案件的看法时,突又转为说中文要求翻译帮忙表达,她要求重新检阅本案的文件及视频资料。检方认为张晓宁已经看过了自己从死者办公室走出来时满身是血的录像,法官则认为张晓宁的律师已经尽可能多地把信息和张晓宁分享。如果张晓宁一定要看到其他铁证如山的文件,将是在陪审团审判席上。
霍尔德法官表示,对于张晓宁提出的17年刑期,说明她是知道如何看待这个案子的,所以法官坚持量刑23年。
张晓宁再次提出要发言,法官表示,她可以发言,但她此刻面对检方和法庭书记员,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她有自己的律师,不希望她说出不适合的话来。
张晓宁表示,她在监狱里时有医生鉴定她为精神分裂,但她表示并没见过任何医生。“我深深地怀疑我的案件现在有人在搞手脚。”
张晓宁继续说,“我的精神报告说我有精神分裂症,并说我在中国时就有精神分裂症,这些完全都是虚构出来的。”她甚至认为李进进的尸检报告也是虚假的。
法官则认为关于张晓宁的精神状态和与之相关的问题,她应该和律师讨论其重要些及如何影响到对案件的处理。介于今日庭审无任何进展,法官让张晓宁和她的律师讨论是否接受23年的量刑,如果达不成协议,接下来将举行听证会,最快明年初(1月或2月)可以进入陪审团审判程序。
下一次庭审将于9月20日(周三)举行,下次庭审的主要内容听取张晓宁是否接受23年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