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纽约州执照律师孙澜涛于法拉盛举办普法讲座,主讲“权利法案”即宪法前十个修正案,以理论结合真实案例有针对性地剖析宪法第四修正案,了解遭遇警方“搜查”和“扣押”时的人权,减少所受的侵害。
孙澜涛强调了向华人社区普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表示,公权力无限制膨胀,民众的权益受到压抑,政府官员不作为的同时设置各种障碍让受到侵害的民众没有途经,不知如何伸张权益。搜查与扣押范围扩大,以政治取向为判案依据,抓捕外国代理人范围扩大,令人不寒而栗。此外,律师界也正在掀起“重振四修”(Restore the Fourth)运动。
孙澜涛指出,集中讲清华人权益和政府公权力间的矛盾必须围绕宪法前十个修正案。本次讲座概述前十个修正案,重点讲述第四修正案,即一个人的人身、住宅、证件和财物不受无理搜查或扣押,政府需产生一个相当或充分理由出具搜查令。
孙澜涛通过著名艺人长岛遭截停案举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可免除搜查令的例外。以下情况无需搜查令,政府即可执法,扣押物品,第一是当事人表示“同意”(Consent);第二是“一览无遗的开放领域”(Open View);第三是紧急情况,例如,酒驾;第四是合法逮捕;第五是海外及边境保护局;第六是国外情报机构的监控;第七是学校衣柜和书桌;第八是边境检查;第九则是外国代理人。他指出,其他国家的政府和媒体的驻美机构被界定为外国代理人,受联邦监管,目前状况下,已扩大到在美华人中的侨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