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减少青少年刑事犯罪检控的纽约州“提高年龄法”(Raise the Age law),自签署成为法律至今已有五年时间,史坦顿岛地区检察官等人均指出,该法在预防青少年累犯方面缺乏后续行动。
“提高年龄法”自实施后,纽约州检控刑事犯罪年龄已从17岁提升至18岁,即16岁或17岁青少年将去除刑事部分,因轻罪被监禁少于1年者将被转入家事法庭。但涉及暴力重罪,很大程度依然由各区检察官办公室检控。
而今年迄今为止,史坦顿岛已发生了四起18岁以下儿童死于他杀案件,该数字比自2004年以来的任何一年都要多。目前其中三起案件的嫌犯已被逮捕,嫌疑人均是青少年。而在全市范围内,涉及青少年枪击事件的数据更是令人震惊。
包括史坦顿岛地区检察官麦文瀚(Michael E.McMahon)在内的一些地方官员和倡导者认为,是“提高年龄法”等现行法律导致容易受影响的青少年缺乏责任感,令他们失去了方向并背负着创伤。此外,麦文瀚还指出,部分问题在于目前由家事法庭处理的严重犯罪缺乏责任追究。
据麦文瀚介绍,在“提高年龄法”下青少年不会遭到街头拘留、永久犯罪记录的威胁,也不会因为缺席家事法庭听证会而在成人法庭上留下记录。且依据现行法律,涉及犯罪的青少年必须以家事法庭传票的形式通知其父母遭逮捕的情况,而大多数时家里都缺乏成年人的支持,这助长了更年长的犯罪分子为了牟利而长期存在的枪支、帮派、与毒品有关的犯罪生活方式。
麦文瀚还认为,此法中的措辞缺乏敏感性。比如一个在校园里持枪被抓的15岁孩子,会被送到青少年法庭;而一个16岁或17岁的孩子因同样罪行被逮捕,就会被送到家事法庭。在他们检方联系立法者要求修改该语言时却遇到阻碍。
因此,麦文瀚呼吁州府奥本尼的立法者采取行动,解决他们造成的混乱。若让一个犯下暴力犯罪的孩子只是上家事法庭,但没有得到任何有意义的结果,那么90分钟后他又回到街头,这等于并没有帮助这个被告少年,更不用说帮助受害者了,“更显然的是也没有帮助未来的受害者们。”
麦文瀚认为,实施“提高年龄法”至今,需要在预防青少年累犯方面采取后续行动,这包括为这些孩子提供些计划。“我们需要榜样,需要导师……需要家庭必须齐心协力照顾孩子。”
史坦顿岛地区检察官麦文瀚。(麦文瀚社交媒体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