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多名共和党领袖起诉纽约市赋权非公民人士投票权一案(Fossella v.Adams),纽约州高等法院上诉二庭21日作出裁决,认定纽约市未经公投而改变选举规则,违反了州宪法和地方自治法律。市府法务部表示将研读法院裁决后再决定是否上诉。市长发言人未作回应。
纽约市议会在2021年底通过了颇具争议的Intro1867-A提案,该法律允许纽约市近100万绿卡和其他持有工作许可的人士在纽约居住满30天便可参与市长、市议员、市主计长等市级公职选举的投票。市议会通过提案后,离任市长白思豪和新任市长亚当斯均拒绝签署或否决该提案,遂令其自动成为法律(Local Law11)。
多名共和党人遂在2022年初针对该法律提起诉讼,并在当年6月由纽约州高等法院裁决胜诉,理由是稀释了公民的投票权,违法了州宪法和选举法。针对这一裁决,纽约市府和市议会联合提起上诉。此次上诉庭的裁决便是针对此上诉。
上诉庭以3比1裁决纽约市败诉,认为纽约州的地方自治法律(Municipal Home Rule Law)规定,要改变当地的选举规则,不可以通过议会立法,必须经由选民公投;并且如果允许非公民投票,也势必衍生出非公民可以担任公职的局面。
四名法官中唯有华裔法官万泰妮(Lillian Wan)持反对意见,认为推翻纽约市的这一法律意味着剥夺了地方政府决定当地哪些居民可以参与选举和发声的权利。
上诉庭的裁决得到了反对Local Law11人士的肯定和赞扬,而移民联盟等多个权益团体则一致对裁决表达了失望甚至谴责。
移民联盟总监Murad Awawdeh周三表示,“纽约市的文化和经济受益于一代代移民们来这里工作、抚养家庭、支持社区并在纽约缴纳税款。虽然此刻我们仍在研究上诉庭的裁决及其对纽约移民的影响,但这一诉讼无疑是由排外的共和党人发起的一次可耻的尝试,他们试图剥夺居民的权利,而不是促进更包容和参与式的民主。纽约的移民们应该有权参与他们当地政府的运作和决定税款的支出。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推动投票权的扩展。”
另外,虽然败诉,纽约市仍可向纽约州的最高法院机构——纽约州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s)提出上诉,或在未来选举中进行公投。但分析人士认为,在目前的难民危机引发的社会反弹形势下,即便进行公投,也恐怕难以获得足够多选民来支持非公民投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