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亚当斯27日(周二)联合多名市府官员召开记者会,会上亚当斯明确表示希望本市庇护政策回到前纽约市长郭德华(Ed Koch)在任时于1989年首次颁布的行政命令阶段,即市府人员可在无证移民涉嫌犯罪情况下与联邦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分享该个人身份信息,而无需等待该人被起诉或定罪。
亚当斯表示,“涉嫌在本市犯下严重罪行的人应该被追究责任,对于市议长欧德思(Adrienne Adams)不想也不打算改变庇护政策的态度,她有她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我不认为那些在我们城市施暴并屡次犯罪的人还可以在本市生活。1989年时任市长郭德华颁布行政命令,承认本市的守法个人不应因其无证移民身份而被阻止寻求城市服务,同时受害者不应因其无证移民身份而害怕与警方交谈。最初的行政命令承认人们的无证移民身份是保密的,市政府雇员不应将其传送给ICE,除非该个人涉嫌从事犯罪活动。因此,该行政命令及其后来版本为每当有人涉嫌在本市从事犯罪活动时,市执法部门人员不仅可以与联邦当局分享信息,且可在无证移民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与他们合作。直到前市长彭博(Michael Bloomberg)时代的行政命令也没有限制本市执法部门与联邦移民当局合作处理涉嫌犯罪活动的个人。”
市长亚当斯召开记者会。(视频截图)
亚当斯强调,“但市议会于2014年和2017年颁布了一些法律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通过限制城市警察和惩教官员与ICE合作的方式和时间,扩大了该市的庇护政策。根据2014年的法律,该市不能遵守移民及海关执法局关于将移民移交给他们的拘留所的请求,除非在少数情况下,包括某人被判犯有某些严重和暴力罪行。2017年市议会通过的法律法律还明确禁止使用任何城市资源来促进民事移民执法。”对此市长首席法律顾问丽莎·佐恩伯格(Lisa Zornberg)表示,“这两项法律的实施本质上对本市与联邦当局合作甚至只是提供通知的能力施加了严格的限制。”
当被问及这种逆转变化对执行正当程序的影响时,亚当斯表示,“他们没有对被他们枪杀、殴打或杀害的人给予正当程序。这里只是存在哲学分歧。他们可以有正当程序,但我们应该与ICE沟通。当ICE做出驱逐出境的决定时,他们就应该这样做。现行法律下我们不能向ICE透露此无证移民犯下三起抢劫案或是他是有组织的帮派成员的事实。没有人说要剥夺任何人执行正当程序的权利,但与此同时,我们不能让这些少数已确定自己将成为危险人物的无证移民在法律下隐藏起来,因为现行法律下我们无法采取行动、告诉ICE我们在做什么且无法与他们合作。我不同意有些人认为他们可以留在本市为所欲为直到最终被定罪的理论。我相信纽约居民应该得到安全,且做正确事情的非法移民不应该受到那些少数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