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11日宣布,由纽约州检察长办公室(OAG)有组织犯罪特别小组(OCTF)和纽约市警察局(NYPD)汽车犯罪部门进行了两年的联合调查,一起发生在2020年4月至10月期间,包括一名亚裔在内的布朗士汽车盗窃团伙案九名成员已认罪并被判刑。
在2020年4月至10月,这些团伙利用疫情初期大家困在家中的时机,开始进行瞄准纽约市和威彻斯特郡(Westchester County)那些连续几天停在街边未动的车辆。罪犯主要以本田车为目标。他们从非法网站获取了这些车辆的钥匙代码信息,并制作钥匙,进入车辆内部,重新编程其计算机系统以控制车辆、关闭警报并启动引擎。在几分钟内,团伙成员能够偷走一辆车而不触发警报或引起任何注意,即使在人口密集的城市环境中也是如此。这个盗窃团伙还能够重新编程车辆,使其不再识别真正车主的电子钥匙。
该组织的成员随后将车辆运回布朗士的几个停车场内篡改车辆的车辆识别号(VIN),安装了假的VIN标牌;伪造联邦认证标签来更换掉合法的登记标签;移除和更换挡风玻璃等更改车辆身份的犯罪行为。团伙中有负责买卖被盗车辆、获取、组织和提交虚假的车辆文件给宾州交通局,并获取被盗车辆的干净登记和车辆产权证书等各种配套行为。然后将其转售给美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的买家。
这起案件涉及盗窃和非法持有45辆车辆。这次调查被称为“万能钥匙行动”(Master Key),因为窃贼团伙能够制作钥匙以进入不同的车辆。调查始于2019年9月,包括数百小时的实地和秘密监视、对多部目标手机进行法庭授权的窃听、执行搜查令以及获取监控录像等工作。
詹乐霞说:“这些个人利用纽约人在疫情初期呆在家里的机会,窃取了他们一些最有价值的资产。”我感谢地方执法部门的合作和支持,他们协调协助打击这个危险的汽车盗窃团伙并继续保护所有纽约人的安全。”
九名已认罪的被告于3月8日在布朗士最高法院,由法官盖伊·米切尔(Guy Mitchell)以1级C重罪、E重罪、1级A轻罪等定罪,同时被判以不同时间的监禁和赔偿金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