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布碌仑宾臣墟等地的州众议员寇顿(William Colton)宣布提案立法,旨在延长纽约房屋业主们对水费和下水道费账单提交上诉的时间限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小房东们的压力。
这项A1374号州众议会提案的内容,是把房主能够质疑和挑战下水道费及水费账单的时间从四年延长到六年以上。上述期将从账单日期开始计算。
“四年的时间根本不足以向纽约市水务局(Water Board)提交投诉,”寇顿表示,“考虑到复杂的计费公式、不断变化的费率和法规,以及适用于整个纽约州公用事业客户的正常时效期限为六年的事实,消费者应当拥有这样长的时间段来对有问题的收费提出异议。”
其中一大问题是从基于房产临街面积的计费转向基于抄表读数的计费。寇顿指出,水务局的漏水宽恕政策(leak forgiveness policy)也存在混乱,因漏水而收到高额账单的房主或可利用该政策来帮助应对增加的成本。
此外,寇顿还强调:四年的上诉时效不适用于水务局的工作。因此对房主施加这种限制是极其不公平的。
目前,该A1374号法案正在州众议会委员会进行审查,其州参议会立法版本S5603号提案,已于2023年在参议会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