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总检察长詹乐霞和州教育厅厅长罗莎28日发布“了解你的权利”指导方针,确认每个5至21岁的学生都有权在纽约接受免费的公共教育,无论学生的国籍或移民身份如何。该指南详细说明了学校在招收新生方面的责任,并警告不要实施阻止非公民、无证件学生和没有租约的家庭注册学校的政策或要求。
根据纽约州法律,5岁至21岁的学生有权接受免费的公立学校教育。任何阻止学生进入当地公立学校的政策都侵犯了这一合法权利。联邦和州法律要求公立学校接受和招收学龄移民和其他无家可归或住在收容所或其他临时住所的学生,即使学生无法提供居住证明、学校记录或入学通常所需的其他文件。
当学生申请入学时,学校必须允许学生在第二天上课,或者尽快开始上课。学生有三个工作日的时间来证明居住权。如果学校决定该学生不是当地居民,因此没有资格入学,学校必须提供书面通知,解释该决定以及学生如何上诉。
为了免费就读某个学区的学校,学生必须住在该学区。虽然学校可以要求家庭提交证明居住的文件,但他们必须接受许多不同类型的证明。纽约的学校不应该对学生施加居住要求,这会使非公民、无证件学生和没有租约住在租来的房子里的学生难以注册上学。
詹乐霞说,任何住在纽约州的人都是纽约人。必须确保所有学生都能顺利上学,没有延误或困难。罗莎说:“我们将与州总检察长以及学校和地区领导人合作,继续采取具体措施,确保这些学生顺利过渡。”
校董事会主席Lester W.Young,Jr.说,“我们是一个移民国家。至关重要的是,多样性、公平和包容性根植于我们所做的一切,尤其是在教学方面,”“学区有法律责任确保所有学生,无论其国籍或移民身份如何,都能获得公平、高质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