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非永久性居民可在香港以外地方申请延长逗留期
中新社香港4月7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7日公布,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持续,由8日起实施新便利措施,让身在香港以外地方的合资格非永久性居民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新措施有效期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届满。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7日消息,现时,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的人士递交申请和领取延长逗留期限的电子签证或旧式标签时,均须身在香港。新安排将进一步便利身处香港以外地方、因疫情未能适时回港办理延期逗留手续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8日起,根据一般就业政策(包括就业及企业家来港投资)、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或回港就业安排、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以受养人身份居留、修读全日制课程的学生等入境政策或计划来港,现时身处香港以外地方而其逗留期限在四星期内届满的合资格非永久性居民,可按新措施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合资格申请人可在网上或经在港的保证人、获授权代表按照现行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流程递交申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