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锦鑫与合伙人共同经营的两家公司9月在布碌仑联邦法院遭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起诉,指控该制造商“隐形口罩”一系列欺骗性宣传,近日,双方就该案同意达成15万元和解协议。
根据布碌仑联邦法院文件,9月,江锦鑫与合伙人共同经营的两家公司遭联邦贸易委员会以违反新冠防疫条例指控三项罪名,指控该公司网站发布FDA注册证是造假,自2020年新冠肆虐后不久,该公司以每件29.99元的价格在线上售卖该设备并至少获得10万元收入。营销上称,该“隐形口罩”类似于徽章,戴在脖子上或翻领上,里面装有一袋离子,离子碰撞后会产生气体屏障,可持续长达30小时。
FTC针对江锦鑫在拉斯维加斯的合伙人韦策尔(Timothy Wetzel)的起诉仍在审理中。FTC发言人Mitchell Katch称,此案15万元罚款已经支付。
10月底,江锦鑫及其公司同意达成和解,禁止营销该产品未经证实的医疗功效或虚假的任何联邦认证。和解协议达成不久后,联邦贸易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局局长莱文(Samuel Levine)在网上发布的一份声明中称,此案被告宣称其产品可替代已获批的新冠疫苗的说法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