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3月10日电 据新西兰天维网援引当地媒体消息,新西兰奥克兰东区一名华人房东因为让租客与陌生人同住,被裁决赔付3440新西兰元(约人民币16000元)。
2020年6月,这名房客带着7岁的儿子搬进这所房子里。
这是一栋三层楼的房子,房东Xiuhong Lu和女儿一起住。但是,房东随后告诉房客,称自己要回中国,女儿也要搬到奥克兰市中心去。
租赁仲裁庭发布的文件显示,房东给了房客两个选择——要么以680新元的价格整租下来,要么就以低一点的价格跟人合租。房客选择整租。
没想到房东却驳斥了这个说法,说从来就没提过让房客自己租,一直说的都是要么这个租客与房东家人一起住二楼,让其他租客住三楼;要么房东与其他房客住三楼,但三楼房客的东西要放在二楼房间里。
这两位房客搬进去的时候,惊讶地发现房东的女儿竟然还在。
他们不太满意,但又没其他地方可住。他们说,房东称自己女儿第二天就搬走。
两天过去了,房东的女儿还在。房客告诉仲裁庭,房东的女儿很吵,吵得人晚上睡不着觉。
接下里让房客更惊讶的事发生了——他们发现房东还在给三楼招房客,还跟潜在的未来房客说厨房是共用的。
因为房东不肯让自己女儿搬出去,也不肯放弃把三楼租给其他人,房客带着儿子当晚就搬走了。
房客说,对这件事以及房东对待自己的方式感到很生气,希望其他人不会遭遇同样的事。
接下来,他们不得不连续搬三次家,又费钱又不方便。
仲裁庭调解员Robert Kee称,房客说的版本是可信的。拒绝跟陌生人同住并不是什么非分的要求。
“房客很坚定,就是不愿意跟房东住。”
“要是他们都不想跟房东住,更不可能想跟其他完全陌生的人住。”
Kee裁决房东因干涉房客静享这所房子,且多收了磅金,需赔偿房客3440.96新西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