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可安香江,香港换了人间”。2020年下半年的纵火案和刑事毁坏案分别比2020年上半年减少80%及40%,2021年整体罪案数字第一季度比2020年同期下降10%,社会秩序重回正轨;2021年第一季度,香港本地GDP同比增长7.9%,年经济增长可望达5.5%,经济发展恢复活力;从2020年以来,南下资金累计净流入香港已经超过1万亿港元,而2021年1月,南下资金净买入合计已经超过了3443亿港元,全球投资者踊跃买入港股,香港成为投资国门的最佳入口。香港国安法实施一年来,即便疫情阴影仍未完全驱散,从2019年“修例风波”暴力旋涡挣脱的香港,已重新散发作为东方之珠的魅力。
香港国安法重塑了香港的政治生态,安顿了香港的世道人心。一部香港史,沾满了中华民族和香港同胞的辛酸泪。鸦片战争战败,英国殖民统治长达一个半世纪,国土沦丧,腥膻遍地,祖国山河破碎,同胞颠沛流离。香港辐辏了相当部分的中国资本与人才,虽然因缘际会,经济腾飞,但在殖民者“灭人之史”的操弄下,成为一座离人之岛,漂泊之所。虽然历来不乏爱国爱港者,但也的确有人身份认同错乱,沦为没有国家和民族意识的“无根之人”。香港国安法的“国家安全”概念,不仅仅让香港同胞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更重要的是重新燃起了他们的“国家意识”和伦理自觉,在回归祖国23年之后,让更多的香港同胞强化了作为中国人的身份认同。香港不是离乱人、漂泊者的寄身之所,而是“中国香港人”的心灵安顿之地。
香港国安法以制度创新的方式,完善了“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的宪制秩序。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全面管治权,香港在宪法和基本法框架下享有高度自治权。“两制”根植于“一国”之中,是不可分割的有机体。但近年来,在反中乱港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的操弄下,香港社会日益碎片化、政治化、极端化。境内外敌对势力在香港煽动“颜色革命”,试图夺取香港管治权,以香港为棋子对中国进行战略遏制的用心愈发彰显,并不惜煽动和组织社会动乱,大肆制造暴力和恐怖。在香港基本法23条本地立法迟迟不能实现的前提下,中央果断出手,承担维护“一国两制”和香港繁荣稳定的宪制责任,创造性地以“决定+立法”的形式,依法出台香港国安法,从而坚持和完善了“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取得了重要制度成果和实践成功。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建立系统的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制度等一系列重要举措,都是这种制度创新的逻辑延伸。
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逐步建立健全。长期以来,香港始终有一小撮反共、仇中势力,甚至有人不惜堕落为汉奸,甘为境外敌对势力前驱。在本地23条立法始终悬置的情况下,香港也成为一座在国家安全上“不设防”的城市,在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利益上难以发力,繁荣稳定也前景堪忧。香港国安法横跨大陆法和普通法,融合实体法与程序法,兼有行政法与刑事法,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类犯罪,建立了中央和特区合力维护国家安全的统筹协调机制,确立了在涉及国家安全犯罪刑事诉讼上的司法制度机制,规定了极为重视人权保障的严格证据规则和诉讼规则,巩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高水平法治秩序。
商户安心,市场放心,居民舒心,学生静心,那个内地人不敢在大街上说普通话的香港,那个被暴徒戾气和歪理邪说撕裂了的香港,那个因为爸爸是警察而在小学被孤立、被恐吓的香港,那个大学生不能在校园安稳坐在书桌前的香港,那个一度暴恐分子肆意纵火、掷砖、袭警、打砸抢甚至攻占立法会的香港,那个反中乱港势力及其背后势力能够堂而皇之煽动分裂和颠覆国家的香港,终于复归了法治、文明和秩序。调查数据表明,高达75.7%的香港市民对香港国安法实施成效感到满意。
正是由于香港国安法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为中央支持香港巩固提升竞争优势,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香港国安法奠定的国家安全基座上,香港必将在更高水平上成为经济活力之城、人文魅力之城、宜居宜业之城,更加成为东西方交流的重要平台和中心。(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港澳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