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再次对TikTok“下手”了,这一次来势汹汹。
当地时间3月13日上午10点左右,美国国会众议院以352票支持、65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一项针对TikTok的法案,其内容要求中国字节跳动公司在法案生效后的165天之内剥离对旗下短视频应用程序TikTok的控制权,否则TikTok将在美国的应用商店“下架”。
“这项法案有一个预先确定的结果:在美国全面封禁TikTok。”该公司的一名发言人此前表示,将其应用程序的美国部分剥离出来并不现实。
实际上,近段时间以来,在华盛顿的国会大厦,一个由两党议员和拜登政府官员组成的委员会一直在幕后筹划上述立法,但直至上周这项法案的“真面目”才悄然浮出水面,让包括TikTok在内的当事方猝不及防——3月5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多名议员抛出名为《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程序侵害法》的法案,声称要解决TikTok带来的所谓“国家安全担忧”。仅三天后,该法案于3月8日在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以50:0的投票结果获一致通过。
目前,在法律流程上,法案在众议院通过后,下一步能否在参议院通过尚不明朗,但舆论仍认为此次立法行动是对TikTok“势头最猛烈的打压”,危机空前。而TikTok首席执行官周受资在该法案通过后前往美国国会展开最后的游说努力。
“这一法案能在众议院通过,是值得高度警惕的质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特约研究员顾登晨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分析称,哪怕之后参议院会“踩刹车”,但这一针对特定企业、不符合常态化方式的立法能够冲出众议院,已经表明在没有充分证据,且企业自身已开展合规工作的情况下,美国将相关经贸问题“国家安全化”的倾向非常严重。
“美国整体营商环境,尤其近年来针对中国企业的营商环境,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顾登晨坦言。
在回应美众议院针对TikTok的相关法案时,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3月14日表示,美国众议院通过的法案,让美国站在了公平竞争原则和国际经贸规则的对立面,如果所谓“国家安全”的理由可以用来任意打压别国的优秀企业,那叫毫无公平正义可言,看到别人的好东西就要想方设法据为己有,这完全是强盗逻辑。
汪文斌指出,美方提高对该事件的处理,将让世界更加清楚地看到,美国所谓的规则秩序究竟是有利于世界,还是只服务于美国自身。
泛化“国家安全”的产物
在美国,关于限制使用TikTok的讨论与行动已持续数年之久。在缺乏充分证据证明TikTok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情况下,国会层面此次立法行动发起层级之高、针对性之强,尤其值得警惕。
这并非TikTok在美国面临的首次风波。2020年,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出台总统行政令,强迫字节跳动出售TikTok,该禁令后来被美国法院推翻;2023年3月,美国总统拜登要求字节跳动剥离TikTok也无疾而终;美国蒙大拿州州长去年5月签署的禁止在该州区域内下载TikTok的禁令也遭阻止……
与以往这些尝试不同,美国众议院议员3月5日提出的这项跨党派法案,形式上是联邦立法,层级上高于此前的总统行政令以及州政府的行政、立法举措。同时,法案指向性更强,内文中直接点名TikTok。不仅如此,该法案的覆盖面更广,要求TikTok在美国市场下架,而非限定在特定范围内禁用。
“TikTok在美国面临着目前为止最严峻的生存威胁。”《华尔街日报》如此评论称。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该法案所带有的泛化“国家安全”、将经贸问题政治化的鲜明特点。法案跳过行政部门认定的程序,简单粗暴地将TikTok认定为“外国对手控制的App”(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声称TikTok或将用户数据分享给中国政府,渲染美国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
针对美方在这方面的无端质疑,中国外交部、商务部此前多次回应,强调“数据安全问题不应成为个别国家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国家力量、无理打压别国企业的工具,美方迄今未能拿出证据证明TikTok威胁美国国家安全。”
面对外界疑虑,顾登晨提议,需要通过权威的释法工作,规范政府调取企业的数据行为,合理界定数据调取的范围和程序,以此化解(对TikTok的)这种偏见。
TikTok方面一再强调,该应用程序没有、也不会与中国分享美国用户的数据。该公司发言人对该法案回应称,“美国政府正试图剥夺宪法赋予1.7亿美国人的言论自由权利,这将损害数以百万计的企业,使得艺术家失去其受众,并摧毁全国无数创作者的生计。”
根据Statista的数据,TikTok在全球拥有超过10亿用户,截至今年1月,TikTok在美国的用户数最多。TikTok曾表示,美国用户数约为1.7亿。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反对TikTok剥离法案,称它“将侵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数以亿计每天使用这款应用的人进行交流和表达自己的权利”。
“封禁TikTok”背后的政治算计
“在TikTok内部,一些高层知道议员们正在起草法案,但没想到这么快就赢得这么多的支持。”《华尔街日报》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
历时多个月的幕后谋划与审时度势,两党议员推出剥离法案的时间点极为特殊:巴以冲突持续延宕、美国大选如火如荼开展。在这些背景之下,TikTok等社交平台类应用往往被视为“舆论战场”,也愈发受到美国政客的审视。从服务自身政治利益的角度出发,也就不难明白这一法案能在短时间内获得众议院多数议员支持的玄机。
剥离法案的主要提出者、“美中战略竞争特别委员会”主席加拉格尔在3月6日的一场记者会上表示,他认为这项法案相比去年的立法行动更有机会取得国会两党的共识。“在去年10月7日(新一轮巴以冲突)后,许多议员有很多担忧,特别是TikTok平台上的内容,重新燃起了我们采取行动的动机”。
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之初,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注意到,TikTok上的热门搜索词表明了人们对了解战事的渴望,网民想要在TikTok上找到“原始且未经过滤”的报道。很快,不少TikTok用户在该平台上发布了大量有关这次袭击和以色列对加沙开战的视频。不少美国议员对此加以利用和炒作,声称TikTok偏向支持巴勒斯坦和反以色列的内容,这也成为他们呼吁封禁TikTok的最新依据。对此,TikTok回应称,其平台不会在任何问题上偏向某一方。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政客的这种“焦虑症”不仅反映在巴以问题上,长远来看,他们还担心年轻人的意识形态偏好受到TikTok的塑造。据民调机构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三成30岁以下的年轻人习惯用TikTok获取新闻。有评论认为,美国政客的这一行为凸显了政府对美国民众判断力的不信任,也挑战了所谓“言论自由”的民主原则。
此外,时值总统大选年,美国政客担心Facebook、X(原推特)、Instagram等社交平台被用于影响政治选举,而TikTok与其母公司字节跳动的联系,无形间强化了这种担忧。美国国家情报总监海恩斯近日还毫无依据地声称,“不能排除”中国将利用TikTok影响2024年美国总统选举。
对于此类毫无依据的质疑,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在回应中强调,“美国大选是美国的内政,中方始终秉持不干涉别国内政原则,不干预美国大选。”
封禁TikTok面临现实挑战
国会众议院13日批准TikTok剥离法案后,下一步该法案将交给参议院表决。分析普遍认为,这一法案在参议院的前景还并不明朗。
“和众议院不同,参议院不会迅速采取行动,且议员们对如何解决‘国家安全’威胁看法不一。”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援引得克萨斯州共和党参议员约翰·科宁的话称,参议院不太可能按原样接受众议院提出的法案,预计对其进行修改。
同时,参议员们也提出了不同维度的担忧:不少议员认为,TikTok构成的国家安全威胁迫在眉睫,愿支持众议院的法案;但也有人希望采取更广泛的方式,限制由外国政府控制的应用程序,而非仅针对一家公司。此外,也有议员担心中国是否会出台相应的反制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法案在众议院通过前后,TikTok均向用户推送求助弹窗,呼吁用户发出声音,给当地议员打电话,并告诉他们投出反对票,阻止TikTok被关闭。对此,华盛顿一家游说机构负责人直言,TikTok的弹窗或进一步增加决策压力:“参议院的议员不得不考虑TikTok的影响力,但也会更加确定其潜在威胁。”
尽管美国总统拜登此前表明,若法案获美国国会通过,他将签署成法。但现实情况是,拜登的竞选团队于近几周开始利用TikTok平台为选举造势宣传,以增加年轻选民的好感。这种前后言行不一致的表现,实则凸显出拜登政府对于是否封禁TikTok的两难境地。
倘若法案在国会通过,对于TikTok而言,其重点势必将是在法律层面提出异议。此前的成功案例是,去年11月底,美国一名联邦法官阻止了蒙大拿州推出的一项针对TikTok的禁令,理由是此举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言论自由”的权利。
实际上,针对美方想要强制出售TikTok的企图,去年3月23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有关提问时就表示,无视产品和服务本身,仅从外国投资者身份出发,强制要求出售TikTok,将严重损害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投资者赴美投资信心,“如果该消息属实,中方将坚决反对。”束珏婷还强调,出售或者剥离TikTok涉及技术出口问题,必须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履行行政许可程序,中国政府将依法作出决定。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TikTok剥离法案还将产生深远的外溢效应。尽管国会此番瞄准的是具有“舆论和社会动员能力”的TikTok(编者注:法案针对的是Covered Company,即能让用户创建账户、发布和查看各种类型内容、每月活跃用户超百万并且能够生成内容供用户消费的应用程序),但其他类型在美运营、带有中国背景的企业恐也受到威胁,包括近年来发展迅猛的跨境电商品牌Temu和SHEIN(希音)。
“中企出海美国市场,需提前考虑到潜在的高合规成本问题。”顾登晨提醒称,企业需在本地化方面做出提前部署和布置,以应对做大后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