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新闻网 | 中国 | 国际 | 社会 | 娱乐 | 时尚 | 民生 | 科技 | 旅游 | 体育 | 财经 | 健康 | 文化 | 艺术 | 人物 | 家居 | 公益 | 视频 | 华人 | 有福之州
投稿邮箱:uscntv@outlook.com
主页 > 移民 > 法规 > 正文

希腊华媒提醒当地华商按要求上传电子收据 以免遭罚款

2022-12-06 16:52  中希时报   - 

    据希腊《中希时报》报道,近日,希腊财政部宣布,自当地时间12月1日起,税务部门将对不通过e-send平台发送电子收据的企业实行罚款。

  希腊财政部与公共收入管理局近日发表联合声明,对于未通过电子税务信息系统(FEM)传输到数字平台“myDAT”的零售销售收据的企业,希腊政府将依法进行罚款,具体政策如下:

  1.若该交易需要缴纳增值税,罚款相当于每一个未传送的项目(即每一张收据)中所显示增值税的50%。如果公司采用单式记账法,每次税务审计的罚款总额不得少于250欧元;如果公司采用复式记账法,罚款总额不得少于500欧元。

  2.对于不需缴纳增值税的交易,如果纳税人采用单式记账法,每次税务审计应处以500欧元的罚款;如果纳税人采用复式记账法,应处以1000欧元的罚款。

  3.在初次违规行为的五年内,若相关部门在随后的管制过程中发现同类侵权行为,应处以原本罚款数额的两倍的罚款。

  4.若该企业不签发或错误签发规定的销售文件超过10份,或者不签发或错误签发的货物或服务的价值超过500欧元,以及未能向电子税务机信息系统传送10张以上的收据,该企业将立即暂停营业48小时。

  5.若在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后的同一或下一纳税年度内,再次发现不签发或错误签发至少三份收据,或未能向电子税务机信息系统传送3张及以上的收据,该企业则立即停税96小时。在审计部门发现相关责任人的任何商业机构在2个纳税年度内有同类违规行为后,将立即暂停进行审计的商业机构的业务,为期10天。

  报道提醒当地华商,及时按要求发送电子收据,以免遭罚款。

  声明:文章大多转自网络,旨在更广泛的传播。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美国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有稿件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uscntv@outlook.com。

上一篇:澳门大亨吴立胜拒付律师费案败诉
下一篇:预防诈骗及保护自身安全社区讲座9日举办

热点新闻

重要通知

服务之窗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法律声明| 招聘信息|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美国新闻网的立场和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美国新闻网由欧洲华文电视台美国站主办 www.uscntv.com

[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邮箱:uscntv@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