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最高法院20日(周一)维持了2020年第66号地方法律(Local Law66of2020)的合法性,该法律禁止警方在逮捕过程中使用锁喉和其他限制空气或通过压缩横膈膜限制血液流动的行为。
此项法律的起因是加纳(Eric Garner)和弗洛伊德(George Floyd)因被警察在逮捕过程中使用武力而导致的死亡事件。纽约市警察协会和其他16个执法工会将该法律挑战为违宪,但上诉法院表示,纽约市议会行使了其允许使用的立法权。
判决书表示:“该条款的措辞还提供了对被禁止行为的公平通告,且足够明确,以避免任意或歧视性的执行,因此不因模糊而无效。”
纽约市议会发言人Rendy Desamours认为这是对公共安全的一次胜利,并发表声明说:“纽约上诉法院今天对议会颁布的禁止在逮捕过程中试图使用锁喉和其他形式限制的法律裁决,与我们促进公共安全的目标一致。市议会于2020年通过了第66号地方法律,以保护纽约市民免受因不当的警察限制行为而受伤,我们很高兴看到纽约上诉法院一致支持它。既然诉讼已经结束,我们期待着对这项法律的继续执行,以确保纽约市民的安全。”
警察工会表示,这项法律含糊不清,违反了宪法。他们认为,警察可能无法评估他们对一个人的胸部或背部(膈肌附近)施加的压力是否会使这个人呼吸困难。上诉法院不同意这一观点。
判决称,“其核心是,原告的模糊性挑战在于他们的论点,即潜在的罪犯很难准确地辨别坐在、跪着或站在一个人的胸部或背部上何时会导致被逮捕者的隔膜受到压迫,”“长期以来,普通公民和执法人员都被要求评估对他人使用武力的影响,以确保他们使用的武力符合法律规定的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