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长霍楚25日签署两项新法,要求电力煤气公司涨价前必须公示理由,以提高费用透明度。两项立法分别要求当局在公共燃气或电力公司进行重大价格变化之前公布财务信息,并规定对做出虚假陈述的单位处以罚款。
“今天,我们正在采取大胆的措施,确保纽约人对影响他们日常生活的公用事业费率变化拥有更高的透明度,”霍楚表示,“纽约人应该知道为什么费率会上涨,以及收入将被如何使用。这些法律代表了纽约人公平、开放和值得信赖的公用事业系统的新篇章。”
其中,S.9188/A.9827号立法要求纽约州公共服务委员会(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在公共煤气电力公司进行重大费率变更之前发布某些支持性的信息,包括调价原因的说明以及拟议收入的使用方式摘要。
另一项S.6710/A.3746号立法,则规定了对公共事业公司在费率调整流程中向当局提供虚假声明的民事处罚。任何公用事业公司及其官员、代理人或员工,在任何费率程序中故意向公共服务委员会提供虚假重要声明、陈述或证明,将受到最高可达25万美元的罚款。